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條第一款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當司機發生交通事故,不論損失大小,首先必須要停車,保護現場,然后根據損失的大小確定下一步應當做什么。
2、迅速撥打122報警。
3、不準移動現場上的任何車輛、物品,并要勸阻圍觀群眾進入現場,對于易消失的路面痕跡、散落物,應該用塑料布、苫布、葦席等可能得到的東西加以遮蓋。
4、搶救傷者移動車輛時,應做好標記。
5、將傷者送到醫院后,應告知醫務人員對傷者衣物上的各種痕跡,如輪胎花紋印痕、撕脫口,要進行保護。
6、嚴防再次事故的發生,發生事故后,要持續開戶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50米以外的地方放置警告標志,以免其他車輛再次碰撞,對油箱破裂、燃油溢出的現象,除及時報警方及消防人員外,還要做好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