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自生育之日起90天內由單位提交資料,審核通過社保局進行建檔,再打款給公司,需要2個月左右。
申請分娩生育津貼時需提供下列材料:
參保職工的社會保障卡復印件。
準生證、出生證和獨子證復印件。
生育住院發票復印件、出院小結(蓋就診醫院章)。
4單位證明(含職工姓名、年齡、身份證號、產假起止日期)。
5報銷資料涉及復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審核。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六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