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二套房政策如下:
對于本市戶籍家庭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待首套住房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滿3年后,方可購買第2套商品住房。為進一步遏制非本市戶籍投機需求,將非本市戶籍家庭限購所需12個月以上個稅或社保證明時間提高為24個月。
1、在本市購買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下同),需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滿3年方可上市交易。
2、本通知施行后辦理的本市個人家庭戶和集體戶個人,且在本市無住房的,限購1套商品住房。
3、本市戶籍家庭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待首套住房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滿3年后,方可購買第2套商品住房。
4、在本市無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家庭,憑在長沙市連續繳納24個月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限購1套商品住房。
5、限購區域調整為本市行政區域(暫不含瀏陽市、寧鄉市)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