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戶一致”,即適齡兒童戶籍與其父母房屋產權證地址一致,并在房屋產權證地址實際居住。若是“房戶分離”的情況,家長可到居住地址、房產證地址或戶口所在地附近的小學咨詢登記,若學校都接收不了,建議家長到居住地所在的區教育局進行登記,教育部門會安排學校就讀。
外戶籍人員在本地務工經商,主城區滿5年,其他區縣滿3年,購買成套商品住宅房,且實際居住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請遷來入戶。
房戶不一致辦理上小學的證明材料:
1、購房者本人的書面申請;
2、購房者本人的《房屋產權證》或《購房按揭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如果是貸款購買,需提供《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產證復印件;
3、購房者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居住的直系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購房者本人與所在用工單位簽訂的用工《合同書》或《聘用書》原件及復印件或合法經營的《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5、配偶隨遷的,需《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