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稿啟事的內容一般由標題、正文、落款三部分組成。
(一)標題征稿啟事的標題可以有幾種構成方式:
其一,由事由直接構成。
其二,由文種名稱和事由共同構成。
其三,由具體內容、事由、文種名構成。
其四,由征文單位、內容、事由、文種名共同構成。
(二)正文征稿啟事的正文一般要求寫明以下幾項內容:
1、寫明征文的原由、目的、征文單位征文要把征文的意圖交待清楚,這樣可以使作者對這次活動的意義有充分的認識而積極投入參與,同時寫明舉辦征文的單位可以增強征文活動的可信性,增加作者的信任感。
2、征文的具體要求征文的具體要求視征文的情況而定,通常可以包括以下一些內容:作者的條件,征文的內容范圍,體裁,字數,征文的時間等。
3、征文的評選、評獎辦法要在該部分說明評選稿件的具體方法,如評選的時間,評委的組成,評選的各種獎項情況等。
4、對投遞搞件的具體要求及方法。
(三)落款注明征文舉辦單位的名稱,發文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