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流程
1、申請
參保人持居民身份證原件到社保局的自助終端機登錄申請打印或者社保經辦窗口申請(無需填表)。
2、受理
自助終端機自動讀取身份證審核或經辦窗口人工審核是否符合轉出條件。
(1)符合條件的受理并出具轉移憑證。
(2)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
(3)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攜帶的材料。
3、審核
申請人攜帶轉保憑證到轉入地申請轉入,轉入地寄送寄送同意接收函到轉出地,轉出地接到聯系函后審核辦理,10個工作日。
4、審批
審批通過后向轉入地發送信息表和轉移基金,5個工作日。
5、辦結
向轉入地發送信息表和轉移基金,業務辦結。政府承諾15工作日內辦結,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