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首次或非首次申請)。但均不含郵遞日(一般在五天左右)以及節假日。
首次辦理須本人至戶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處提交申請,申請材料有: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用A4紙復印,可復印在同一張紙上)以及填寫《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2寸淡底色彩照2張(也可現場拍照,費用自付),同時分別申請赴香港、澳門的簽注。只去香港則申請香港簽注,只去澳門則申請澳門簽注,如果香港、澳門都去,則兩地簽注都要申請。
法律依據:
根據《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申請須知》第六條:
工作時限:
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對受理的首次往來港澳申請在15個工作日內,再次往來港澳簽注的申請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決定。已取得赴港澳個人游無審批資格的申請人,再次申請個人游,無需填寫表格,提交任何材料,憑有效的港澳通行證直接辦理,并在三日內可領取個人游簽注。
出入境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調查的申請材料,調查時間不計入審批時限。屬特殊情況急需赴港澳的,參照出國急事急辦的工作原則,優先審批辦理。